摘要
针对基层实务部门落实辽财改〔2016〕208号文相关规定所存在的问题,在分析政策背景及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得出省及以下财政部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间围绕该财政奖补资金将形成无息债权债务关系。进一步分析了财政奖补资金形成资产交付试点单位管控后,资产对应的股权能否量化、量化时期、量化范围在四种不同实现形式间存在的差异。最后,在明晰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基础上,提出了试点单位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可行选择。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20-122,共3页
基金
辽宁省教育厅基础研究项目《辽宁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路径研究(WSNJC201902)》
辽宁省财政厅委托项目《股权量化会计核算规范化咨询服务(辽农委2017001)》
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课题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