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空壳社”或者说“僵尸社”的问题,如何有效实现其破产退出已成为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的重要着力点。然而,“空壳社”的破产退出囿于土地经营权兼具保障性与财产性的双重属性,极易触发农户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暴露出破产退出效率较低、破产财产认定模糊、破产债权实质清偿困难等尖锐问题。有鉴于此,应当积极引入简易破产及联合社破产程序以达制度出清之效,特别要引入优先股与回购制度以疏通权属不清之困,着力探索农业保险及风险专项基金制度以求得实质清偿之效。如此“三位一体”的进路选择,对有效化解农户与债权人利益间的紧张关系并更好实现“空壳社”的破产退出,显然是大有裨益的。
作者
于新循
薛贤琼
YU Xin-xun;XUE Xian-qiong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87-94,共8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成都市2020年软科学项目“优化营商环境下成都市域内科技类僵尸企业的精准识别与破产处置研究”(2020-RK00-00020-ZF)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