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色小镇“非镇非区”,既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上的一个镇,也不是产业园区的一个区,而是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的经济发展平台。作为一种小尺度空间复杂系统,自组织运行被认为是特色小镇较为理想的发展状态,但对于如何达到这种状态,迄今为止理论界并未达成共识。实际上,关于自组织的研究早已有之,城镇空间综合体的自组织被认为与其内部不同功能之间的根植性或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关,而“功能聚合”恰恰强化了这种根植性或相互作用。因此,可考虑将“功能聚合”作为深化特色小镇自组织研究的逻辑起点,由此出发阐明自组织的实现条件、机制和路径。
出处
《创意城市学刊》
2021年第1期V0122-V0129,共8页
Creative City Journal
基金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Z18JC038)“基于功能聚合的特色小镇自组织运行机理研究”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