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投顾的出现对传统的投资者保护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包括如何应对金融创新的风险、锁定义务及责任主体、解决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形式化问题,以及如何细化智能投顾中运营者与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分配框架等。从风险理论的视角来看,以风险分配为逻辑的传统投资者制度在确定责任主体、划分权利义务上起基础性作用,而在应对智能投顾风险多样性增加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均值降低的冲突时,以风险控制逻辑为起点的投资限额制度则能够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因此,智能投顾模式下的投资者保护要以完善权利分配为核心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为轴,嵌入投资限额制度进行风险控制,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政府对智能投顾的监管以达到优化投资者保护的整体环境。
作者
侯东德
周莉欣
Hou Dongde;Zhou Lixin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83-95,共13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人工智能发展中的重大风险防范体系研究”(项目号20JZD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