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员工与企业是命运共同体关系。作为企业,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尊重员工权益。作为职工,也应尊重企业的用工权。同样都是员工拒绝参加公司培训,一个被判违法,一个公司免责,究竞有何不同?本期的几个案例,或许可以提个醒:企业要在加强与员工沟通前提下,合理执行规章制度;员工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要求,应明确、及时提出反对意见,以不上班或者不正当的方式来抗辩用人单位并不可取。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7期28-30,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