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名由福利院供养送终的“三无”老妪,生前并无亲人照看。可离世后不久,她的养子却“空降”现身,争夺遗产。这则令人匪夷所思的不孝养子诉争遗产继承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隶属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虽然作出了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的判决,但与此同时,法院也向柳州市社会福利院邮寄送达了《司法建议书》,建议由福利院对这个不孝养子依法进行追诉老妪在福利院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1年第25期52-55,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