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八十八号主席令明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6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上二次审议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明确普遍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安全生产法的此次修改,普遍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可以按日连续处罚。草案还增加规定依法及时关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吊销相关证照,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行业禁入;增加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通报制度,有关部门和机构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出处
《铸造工程》
2021年第4期46-46,共1页
Foundry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