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麦肯锡最先提出大数据的概念,其将大数据定义为一种规模大、多样性强、速度快的巨量数据集合。大数据技术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进行数据采集、清洗、加工、处理并对其结果进行合理分析,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审计效率。但同时大数据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风险,系统安全、数据分散、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日益凸显。审计风险普遍存在,无法消除,但可以有效控制。因此研究大数据背景下审计风险的类型及其防范,对促进审计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出处
《中国外资》
2021年第7期103-105,共3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