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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着力为民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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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名党员就是一盏明灯。咸宁市常态化开展党员为民做好事活动以来,一个个党员争先而上,一件件好事落实落地,一个个典型积极涌现,真正做到了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坚持标准要求,履行“必须做”的义务担当。去年5月,咸宁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党员为民做好事活动的通知》,教育引导全市14.46万名党员干部在工作之外,多做、长期做、坚持做有益于群众、有益于社会的好事。
机构地区 咸宁市委组织部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21年第18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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