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主要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相关招投标工作。围绕"评定分离",一些专家、招标人代表及管理部门人员认为这是制度的创新和对招标人责权利的统一,在最终的定标环节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旨在让评标专家的作用回归到专业性业务本身,把定标的工作和责任还给招标人,实现"业主负责制"的责权统一,有利于实现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推动反腐保廉,真正做到公正评标、阳光定标。
出处
《施工企业管理》
2021年第7期52-53,共2页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