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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拒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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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人民银行公布消息,2021年一季度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60元至5万元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在去年末,人民银行曾发布[2020]第18号公告,就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作出规范,同时发布了答记者问。当前,支付方式和支付场景多元并存,我们即要支持支付创新,也要维护支付根基,即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在这一过程中,支付业相关参与者都应秉持"善意",着眼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的大局和目标,正确理解和执行现金收付规范,形成合力。
作者 李庶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金融家》 2021年第6期106-106,共1页 China Financialy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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