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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回路转的燕窝索赔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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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特殊的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持燕窝向商家索赔一审胜诉。商家上诉后,二审法院改判驳回消费者的诉讼请求。特殊消费者为打假索赔,邀公证员见证购物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逸品燕食品商行(以下简称“逸品燕商行”)是一家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企业,该商行有山燕窝供应。2018年3月20日,逸品燕商行迎来一名“特殊的消费者”于某。
作者 高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1年第26期46-47,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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