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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候选人情况下当选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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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村民只对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各提名了1名候选人。侯选人在投票环节符合“双过半”的要求,其当选是否合法有效?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也就是说,由村民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后,在正式选举中都应该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可以使村民在选举中对候选人进行比较,选出村民最为满意的人选。
作者 闵竺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乡镇论坛》 2021年第16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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