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在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同时,个人信息隐私与安全缺乏保障、严重的信息异化、信息鸿沟、非理性群体极化等伦理风险也相伴而来。网络信息伦理风险主要源于不确定的技术运用、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的滞后和技术应用主体的人格异变。现代信息生态伦理的重建,需要从三个层面入手:信息主体层面,应注重提高信息素养;社会层面,健全信息立法,加强信息法治监管;技术层面,加强网络信息监管。
出处
《长治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80-83,共4页
Journal of Changzhi University
基金
2019年度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信息化应用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全媒体时代高校信息素养教育研究”(JYXX1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