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危机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作为基层治理重要主体,社区参与公共危机治理具备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在此过程中要理顺与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外部关系,协调好基层党组织、居民会议及代表会议、居委会、小区物业和业委会及居民等主体的内在关系,释放社区治理效能。现阶段,社区参与危机治理尚存在立法失位、相关意识和能力薄弱、"政府—社区"应急管理体制衔接不畅、手段失范侵犯公民权利等问题,为此要完善有关法律规范,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建立社区参与危机治理机制,推动"政府—社区"应急管理体制有序衔接。
作者
刘诗琪
周海滔
Liu Shiqi;Zhou Haitao
出处
《社科纵横》
2021年第3期104-113,共10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湖北省人大研究课题“社区作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HBRDYJKT202013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