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回避制度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最为基础制度之一,在保证诉讼程序运行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司法实践中看,没有相对完善、充实的回避信息披露制度,由此导致的信息披露不足、追责不完善、关系概念模糊等问题,使得回避制度在实际运行之中并未能发挥实际效能。有效优化回避信息披露制度的路径有三条:(一)利用文书信息进行披露;(二)互联网网络信息披露;(三)法院内部信息披露等。立法层面与司法实践还应进一步对其信息披露进行关注与研究,使其能够实现当事人正当诉求,进而使得回避制度真正行之有效。
出处
《西部学刊》
2021年第14期97-99,共3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