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阐释与感知的关系是理解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狄尔泰与海德格尔分别以生活体验与此在知觉尝试突破理解活动中感性与理性的二元范式。从现象学、新现象学到后现象学的发展进路中,施密茨与唐·伊德以感性知觉的具身性与技术性超越了胡塞尔的先验知觉与纯粹意识,从而为理解意识的客观化奠定基础。感知在理解活动中的持续在场与当代生活世界的新变,说明公共阐释需要一种新的表达形式以捕捉这种新质,梅洛-庞蒂与维利里奥为此提供了一种思考的方向。现代阐释学的发生与现象学紧密联系,在现象学—阐释学内部的裂变与发展中对这一问题作出考察,可以对感知在理解与阐释活动中的位置展开辩证思考,同时也为中国当代阐释学理论的实施提供补充性的阐发。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143-151,共9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德国早期诠释学关键文本翻译与研究”(19ZDA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