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是老子哲学中的核心概念。老子之“道”是对以往的“天”与“德”的超越,是世界最高的存在。“自然”是道的本性,道的最高地位也赋予了自然的最高规律与价值。老子的自然观有三种含义:第一,万物的总规律。第二,人与万物最高的理想境界。第三,治理社会问题的原则。老子的自然观是对殷商时期人格神主宰一切的否定,摆脱了对万物生灭和社会福祸神学意义上的诉求与解释,它对解决当代自然问题与社会问题也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路。
出处
《西部学刊》
2021年第13期118-121,共4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