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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自家林地性质获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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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蒙某于2018年将自己位于宁明县某山上种植的桉树卖给他人,砍伐完毕后,于2018年年底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雇请钩机开垦该片林地,开始种植甘蔗。
作者 宁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21年第6期65-6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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