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学科体系研究一直以来颇受法学界的重视,学术成果也较为丰硕,涵盖法学学科领域划分、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学科方向拓展以及二级学科优化调整等方面。然而,囿于现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框定的法学学科的层次结构,对法学学科体系的完善只能是在原来学科构造基础上小修小补。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初,与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法学学科体系,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已经不能完全适应。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1年第4期62-63,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