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承中华民族“和为贵”优良传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起来的与仲裁、诉讼并列,具有独立性、中立性、公正性的人民调解法律制度,是我国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调解法律制度起源于中国共产党创立之初和大革命时期,形成于土地革命时期,成熟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统一确立于新中国成立后,发展、创新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与中国共产党的事业发展壮大同步。
出处
《人民调解》
2021年第6期4-11,共8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