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征信的本质即共享,共享的前提是做好信息保护。在“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征信模式的指导下,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在促进信用信息市场化共享的同时,能够通过规范运作和标准制定化解数据市场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等乱象。分析大数据时代征信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内外实践及潜在问题,提出通过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实现信用信息的标准化聚合及统一输出的共享模式建议,提升信用信息服务的可得性、可信性和可控性。此间,征信机构需将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作为业务发展的生命线,以合规促共享,以共享助保护。
出处
《征信》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46-50,共5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