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效力问题是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基础性问题。党内法规效力实质上是党内法规的转化力,是指党内法规固有的将文本规定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能力。具体包括确立行为准则的规范力、激发自觉守规的引领力、组织保证转化的执行力。党内法规效力与法律效力、道德效力既相联系又有区别。以规范力、引领力、执行力为分析框架,党内法规效力的法理基础是由"自治说""认同说""授权说""协同说"共同构成的"综合说"。为保障和提高党内法规实施的能力和水平,应根据规范力、引领力、执行力的不同特质,加强党内法规的效力保障。
作者
周叶中
邵帅
ZHOU Yezhong;SHAO Shuai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1年第3期32-46,共15页
China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党内法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研究”(19BDJ02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研究”(16JZA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