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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小微湿地”被纳入保护体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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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江南水乡河网密布,也为这座城市构建了丰富多样的湿地景观形态。条例首次对"小微湿地"作出界定,明确将面积小于8公顷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库塘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下、长度5000米以下的河流湿地定义为"小微湿地",并纳入该市湿地保护体系。
作者 王怡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1年第11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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