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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陕商发〔2020〕35号

Circular of Shaanxi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Commerce on on Printing and Issuing Measures of Shaanxi Province for Identification of Time-honored Brand(Inte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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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商发[2020]35号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陕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贯彻<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商发[2017]16号)精神,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扩内需、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借鉴兄弟省份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省商务厅制定了《陕西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经征求多方面意见建议。
作者
机构地区 陕西省商务厅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14期35-38,共4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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