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行政裁量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价值。从法治政府的视角来看,我国行政裁量权的规范仍存在人大立法的缺憾、行政自制的乏力和司法控制的消极等现实困境。推动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走出困境应当加强立法工作,即提高人大立法效率、立法质量和进行行政程序立法;健全行政自制,即加强对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工作、严格落实行政程序要求、设立统一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强化司法控制,即将合理性审查纳入审查范围、明确司法审查的标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出处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21年第4期77-83,共7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Sichuan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