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主权在民、社会资本和多中心治理等理论对刑法立法公众参与的正当性阐释日渐式微,尤其是对"刑法"语境的特殊性揭示不够。刑法立法公众参与正当既滥觞于社科知识自洽,亦强化于自然规律撑持。从刑法知识谱系看,犯罪本质、刑法性质和刑法治理深度揭示刑法立法公众参与法治逻辑;从人民主体原理看,现实的个人、劳动实践和以全人类解放为目标全面揭示刑法立法公众参与政治逻辑;从耗散结构定律看,熵增不可避免决定系统必须引入"负熵流"以实现熵变再平衡准确揭示刑法立法公众参与自然逻辑。只有真正理解刑法立法公众参与的内在逻辑,人民平等参与立法的权利才能充分保障。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126-133,共8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重庆市教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党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特色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实践”(yjg20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