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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族团结模范区”为统领 努力做“八个模范” 内蒙古兴安盟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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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守望相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色发展,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继2016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2017年成功承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以来,更是以"民族团结模范区"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为传承和弘扬"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贡献力量。
作者 王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民族》 2021年第7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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