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33号),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若干措施。一、准确把握发展定位。准确理解特色小镇概念,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进行培育发展,不得将行政建制镇和传统产业园区命名为特色小镇。
出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6期16-19,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Anhu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