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中国社会救助以国家为主,弊病丛生。近场社会靠盐吃盐,贫民早已形成贩盐自助传统。清廷先后出台弛禁贫民贩盐条例和老少牌盐条例,将近场贫民贩盐自助行为合法化,以开辟近场社会救助新途。但是,由于各方利益群体藉此牟利,该惠政在实际运作中陷入困境。乾隆中后期老少牌盐条例被逐渐废除后,各省近场贫民救助机制构建因结合地方实情而呈现多元特征。至晚清清廷实施票盐法,旨在确保国家盐课收入,未能顾及近场社会救助,故两浙保留的牌盐、两淮实施的筹盐,其他盐区的盐商出资养赡等救助机制纷纷消解。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7期93-102,共10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明清盐商社会责任研究”(18BZS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