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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的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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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我们步入了民法典时代。出于"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的考量,民法典中未对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则予以保留,各种形式遗嘱的效力起点平等,这是民法典颁布后最为社会公众所瞩目的一个变化,因为遗嘱毕竟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人的法律事务。公证最早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因居民办理法律事务的需要,诞生了为他们代写法律文书和记录的书写人——达比伦,这就是公证人的雏形。从那个时期起到今天,经过不断的演变,公证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世界各地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 郭岳萍
出处 《中国公证》 2021年第7期66-67,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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