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选取2015-2019年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探究环境信息披露与投资效率之间的关系,以及外部治理机制对两者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能够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环境信息披露对投资效率的促进作用随企业所处地区制度环境水平的降低而增强;另外,审计师选择在环境信息披露与投资效率之间起到中介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货币性环境信息披露对非效率投资的抑制作用不显著,而非货币性环境信息披露能有效抑制非效率投资。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50-56,共7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下微博的情绪引导机制及舆情治理效应研究”(20GLB001)
江苏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投资者关系管理视角下的江苏科技型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BR202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