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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县长兼理军法制度的演变——以四川省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1

The Evolution of the County Magistrate Concurrently Responsible for the Military Laws and Regulations during Republican China:Observations Centering on Sichu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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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长兼理军法是民国时期特殊的政治和法律现象。此现象肇端于民初袁世凯执政时。国民政府成立后,县长兼理军法制度呈现地域扩大及权限扩张两大趋势,该制度一直延续到国民党政权的败亡。四川省的县长兼理军法制度,经历了从“地方化”到“中央化”的历程。考察四川省的县长兼理军法制度演变,可知民国司法改革虽在缓慢推进,但司法权一直被军事权和行政权侵犯,强势的军事权威又不断借“兼理军法”名义干预行政,在错综复杂的权力纠葛中,近代中国司法改革的不彻底、无法完成现代转型亦在情理之中。
作者 刘卫 Liu Wei
出处 《民国研究》 2020年第1期48-62,共15页 Studies on Republica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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