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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孔孟儒学的血亲团体性特证 被引量:16

On the Consanguineous Cliquism of the Doctrine of Confucius and Menc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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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人的存在问题上,虽然孔子和孟子既试图确立个体性的自主自律,又极力实现社会性的仁爱理想,但由于他们把血亲情理视为儒家思潮的基本精神,不仅赋予它以本原才艮据的意义、而且赋予它以至高无上的地位,主张个体性和社会性都应该依附并从属于血亲团体性,甚至认为在三者出现对立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为了维护血亲团体性而否定个体性和社会性,结果就导致儒家思潮在本质上呈现出血亲团体性的特征。
作者 刘清平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哲学系
出处 《哲学门》 2000年第1期80-101,共22页 Beida Journal of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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