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农业合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发展,维护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谐发展的合作关系。不置可否,随着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农业合作的深入,暴露出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将影响着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在存在的诸多问题当中,国内法律体系的不够完善又是其中的关键问题,因此,本文将从横向、纵向和配套三个方面就宏观环境法、农业针对性立法以及农业对外合作中的相关配套措施展开叙述,以完善“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法律体系。
出处
《河北农机》
2021年第11期162-164,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