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6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随后各省级地方追逃办成立。追逃办模式符合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和国内立法的要求。追逃办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包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8个成员单位。追逃办可以协调成员单位,也可以协调非成员单位。追逃办形成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协调办案优势,但是对外进行正式刑事司法合作时应当讲究运行策略。
作者
高一飞
韩利
GAO Yifei;HAN Li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04-113,共10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高一飞教授主持的2017年度司法部重点课题“优化司法机关职权配置研究”(项目编号:17SFB1006)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看守所法立法研究”(项目编号:18BFX07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