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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声琅琅要“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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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朗读,是认知文字、感受声律、品析词句、领会情感、品味意境的语文实践活动,语文课程标准对朗读教学提出了如下要求: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可初中语文课堂,相对于字词落实、分析理解、质疑探究、品味欣赏等环节而言,朗读教学的研究与实践都相对滞后,也较为低效。
作者 李益强
出处 《湖南教育(中旬)(B)》 2021年第7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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