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近年来,福建、江西、贵州和海南四省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共90项14个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11月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发改环资〔2020〕1793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我省近年来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工作实际和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我委研究提出了我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和具体措施,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学习借鉴推广,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