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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法权结构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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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集体产权是公有产权,公有产权是公有制的法权实现形式。法权关系是一种人为理性建构的制度关系,法权结构就是法权关系的结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法权结构主要由产权主体、产权客体、产权行使、产权保障和产权监管五个要素构成。在这五个结构性要素上,现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都有缺陷和不足。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权结构,才能在集体所有权实现的意义上做到“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也才能构建起流转顺畅的集体产权市场。
作者 王洪平
机构地区 烟台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0年第2期95-111,共17页 Research on Real Estate Law of China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19ZDA15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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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20

共引文献47

同被引文献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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