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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规”岂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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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江津上班的老王,最近遇到了头疼事:家里有急事,需要请假,可厂里有规定,请假超过3天,这个月的社保费,得自己全额缴纳。这假,到底还能不能请?(4月1日光明网)实际上,该企业让员工寒心的规定,不仅仅这一条,另一条“全年请假超过24天,以自动离职处理”更加冷血。因为根据这一“规定”,员工一旦休产假或其他原因不得不请长假,就只能“卷铺盖”回家了。
作者 何应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工会信息》 2021年第15期30-30,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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