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移动视频直播时代的到来,网络直播行业化、网络主播职业化发展迅速。然而,作为新业态从业者类型之一的网络主播在劳动关系认定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上却频频遭遇困境。基于此,从网络直播行业的授权直播模式、签约直播模式和经纪代理模式等三类用工模式现状和相应模式下的劳动关系认定展开分析,探讨网络主播在现实情况中存在劳动关系界定困难、用人单位推卸责任、工作体系不够规范、保障机制尚未形成等困境,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思考。
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
2021年第7期86-88,共3页
Journal of Entrepreneurship in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