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公司与金控公司的竞争与协同在我国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为主的格局下,两类机构具有一定的“类混业经营”特征,分别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兼具支付清算与结算、资金融通、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信息提供等多重功能,可以从事吸存放贷和办理结算等基础业务,也可经批准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一头在外”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及为成员单位及其产品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出处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5期95-96,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