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他人,转租期限超出原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超出部分的约定是否有效?本文通过一起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带您了解相关规定。案情简介早在2011年初,决定开一家小餐馆的小王,经过中介公司介绍后,从河海公司处承租了一套门脸房,准备用于经营餐厅。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8年,自2011年3月10日始至2019年3月10日止。2015年7月,因为家庭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经营餐厅的小王又将房屋转租给小李,约定租赁期限为2015年5月3日至2020年5月18日。
出处
《法庭内外》
2021年第7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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