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判公开是审理成年人刑事案件必须坚持的原则,其目的在于防止司法专断。但是大多数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都实行不公开审理的原则,这是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刑事司法理念的体现。然而,审理不公开会不会导致被告人遭受法官的武断裁决呢?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少年高尔特便遭遇了这样的问题。该案最终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项里程碑式的裁决。自“高尔特案”后,在美国犯罪程序中被指控犯罪的少年,必须获得许多与成年人相同的正当程序权利。例如,及时被告知指控、与证人对质、不自证其罪的权利、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和公开受审的权利。
出处
《检察风云》
2021年第15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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