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为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小区环境品质,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本市老旧小区内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利用现状房屋和小区公共空间补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其他配套设施、增加停车设施等更新改造项目。危旧楼房和简易楼改造涉及上述情况的可参照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24期26-31,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