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园林绿化局、市有林单位:为巩固平原生态林建设成果,培育健康、稳定、安全、高效、多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推动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园林绿化局对《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京绿造发[2014]7号)修订,形成《北京市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23期54-65,共1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