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村社共建"模式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联合社机关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规范社企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这些精神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社有经济发展和社有资产监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出处
《中国合作经济》
2021年第6期64-65,共2页
China Co-Opera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