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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可多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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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参加立法调研、立法听证会和论证会。在立法调研、立法听证会和论证会前查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群众和所在单位进行调研,了解第一手资料,收集了解有关问题的对策和立法建议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经验和亮点,做好发言准备。在立法调研中认真听取、详细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结合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者 李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1年第12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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