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认为,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理念上,地方党内法规的宗旨只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央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只能在中央党内法规的范围内进行细化,然而这一概括并不全面。地方党内法规虽然一定程度上在理念原则、框架结构、制度规范等方面囿于中央党内法规,但是仍旧可以根据地方特色积极尝试、勇于创新,展现出鲜明的本土性、前瞻性和很强的可操作性。因此,分析《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与地方实施办法的关系,不仅有助于了解中央和地方省委在党内法规立法工作的侧重,对今后逐渐完善中央与地方党委在党内法规立法上的权限划分更具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项目编码为(TJDNFGWT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