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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对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出规定。《意见》要求,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要求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意见》明确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第6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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